昌邑区编办坚持五条原则
严格核定年度公务员招录编制使用计划
为做好2012年公务员招录工作,昌邑区编办坚持五条原则,认真核定公务员招录编制使用计划。
一、坚持空编使用原则。单位或部门必须在有空编的前提之下才能申报公务员招录计划。对于无空编的单位,编制部门一律不予审核。
二、坚持梯次补充原则。申报招录计划必须结合单位岗位设置、自然减员、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,采取“退一补一”原则,合理补充人员,保持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。
三、坚持留有余地原则。在有空编才能招录人员的同时,单位还必须预留一定数量的空编,用于引进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或接收政策性安置人员。
四、坚持专业对口原则。在招录公务员时,要从有利于改善人员专业结构、提高整体素质的角度,合理设定相应的专业条件,提高全区机关人员专业化水平。
五、坚持服务发展原则。在招录公务员时,要围绕区委、区政府中心工作,向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领域、重点工作、重点任务、重点部门倾斜,突出服务“发展”,突出保障“民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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